索??引??号: 13524/2025-01600 | 主题分类: 旅游、文化、广电、新闻出版 | 发布机构: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|
文件编号: | 有??效??性: 有效 |
一、案件名称
郭某进行导游活动,欺骗、胁迫旅游者消费。
二、案件情况
2025年6月2日,我单位收到投诉,经查郭某向游客推荐自费项目时,使用不当言语,欺骗旅游者消费,违反了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:“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,不得欺骗、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、胁迫旅游者消费”。
三、法律依据
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“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,欺骗、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、胁迫旅游者消费的,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;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”。
四、处罚结果
给予郭某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给予委派郭某的旅行社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五、处罚单位
承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
六、处罚时间
2025年7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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